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全校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根本好转,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发电[2018]9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52号)精神,再次重申以下要求:
1、公务接待严禁饮酒(外事接待和商务活动除外),如有违反,先免职再查处。
2、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必须有公函,严格执行只安排一次工作用餐,10人以内不得超过3人陪同,10人以上不得超过对方人数三分之一人员陪同的规定,且接待费用不能超标。严禁将接待费“化整为零”、长期挂账,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