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后勤管理处实施部门(中心)组织现场代表、部门负责人到实地确定工程量,且并由使用单位签字认可;
2、 按《湖南工业大学后勤管理处零星项目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要求确定施工队伍;
3、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及工作进度要求作出工程预算(材料价格按后勤管理处询价表套用)。其造价必须由负责实施部门的现场代表、中心主任和分管处长核定后,并报处长批准,方可施工和结算;
4、 所有工程资料按年度由各中心自行编制成册,留处办公室备案
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17-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