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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维修中心学生宿舍维修管理细则
2019-07-02 09:31     (点击: )

学生宿舍维修管理细则

根据湖工大政字【2019116号文件《湖南工业大学后勤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内容,针学生宿舍维修管理维修中心作出以下细则:

一、职责和范围

1. 学生宿舍维修由后勤管理处维修中心负责。

2. 主要负责学生宿舍内水、电、泥、家具等维修及保养。

二、维修管理

1. 学生宿舍维修:由学生自行扫描二维码登录后勤管理处微信报修服务平台报修,确认后,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2. 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人员或学生报修,维修后由宿舍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 学生毕业时,宿舍的电路设施和家具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进行验收,合格后在离校手续上盖章或签字。

4. 严禁任何人私自进行维修,乱拉乱接、更换电器设施,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 维修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48小时(除阳台、厕所、门等现象),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维修应和学生进行沟通和解释工作。

6. 维修人员每天上班应主动到各自负责楼栋进行检查巡视,随时维修出现的问题。

7. 学生宿舍水电、设施和家具损坏时,属自然损耗,损坏免费进行维修;属于人为损坏,由维修中心和维修人员到现场确认后,按照学校材料招标价进行赔偿。

三、维修现场管理职责

1. 做好学生宿舍的及时检查、监督和指导维修工作。

2. 负责维修施工单位维修项目的确认和验收,负责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3. 对维修投诉及时对维修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和解决。

4. 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仓库保管管理职责

1. 负责与处办公室对维修材料的验收工作,及时编制维修材料领料计划交与处办公室进行采购,制定每年维修材料的计划工作。

2. 负责存货管理,包括存货分类、码放、整理、标识、定期核对盘点入库出库,结存数量。

3. 严格执行存货收发流程及要求正确,及时办理材料入库及开据出库单的发料和领料人的签字手续。每月初回收维修材料用料签字表存档。

4. 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检查与考核

1. 维修中心负责对维修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尽量做到无投诉)

2. 维修中心每月对维修工作汇总检查考核一次,维修管理人员每天应对学生宿舍检查、监督、指导维修工作。

3. 维修工程由维修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后勤管理处维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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